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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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地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重庆地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0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地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25元,保全费1770元,由原告重庆地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被告***、***负担2295元(该款原告已预交,由法院退还,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支付,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