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汇鑫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青海五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海汇鑫食品有限公司账户资金********.06元或查封其他等值相应财产。

保全期限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有权申请续行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5-2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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