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中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天全县川惠天马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25执恢142号 高月玉、高东芳: 高月玉与高东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高月玉。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第64条第(1)项之规定,高月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825民特36号裁定书已执行3000元,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