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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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铁力支行 铁力市鸿运达家俬有限责任公司 铁力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配方案异议 |
| 法院 |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0781民初2485号 原告:铁力市鸿运达家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淑杰,职务董事长。 被告:铁力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喜忠,职务董事长。 被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铁力支行。 负责人:韩丽君,职务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北京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英会,职务经理。 原告铁力市鸿运达家俬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铁力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铁力支行、***、***、***、***、***、北京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原告铁力市鸿运达家俬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铁力市鸿运达家俬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张明艳 审判员万发亮 人民陪审员陈立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赵雨萱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