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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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22执1388号 肇源县新站镇景坤化肥经销处、王振东、王振芳: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肇源县新站镇景坤化肥经销处与被执行人王振东、王振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执行标的168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17012元(执行款16859元,执行费153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