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七台河市宏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3598.04元免收。 如果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