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交通造船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用益物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被收储的土地中的3.849亩(2564.14m2)土地的拆迁补偿权益归原告常熟市虞山街道建华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本院予以退还,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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