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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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武陵源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811执16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武陵源支行、彭柯、廖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武陵源支行与被执行人彭柯、廖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彭柯、廖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