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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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0313.3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由被告***付至本院的案款专户(户名:邵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渡口振羽广场支行账号:4300××××0919)。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75元,由原告***负担337.5元,由被告***负担3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本院接收上诉状的部门为立案庭),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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