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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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市利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房屋的查封。 二、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含车库)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公民身份号码:×××)所有。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竞买人***(公民身份号码:×××)时起转移。 三、竞买人人***(公民身份号码:×××)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承担房屋过户过程中买方应承担的税费;卖方税费由竞买人***垫付后凭借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票据申请本院退还。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