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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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砀山县李庄镇蒋伟家电营销处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3执654号 申请执行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砀山县李庄镇蒋伟家电营销处、蒋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3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20)皖13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