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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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高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广西高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座落于南宁市江西镇锦江村那敢坡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07)第XXXX号]予以查封(以价值人民币5000000元为限),期限为三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申请人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经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