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12万元及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0元,保全费1170元,合计3870元,由***负担(***同意垫付的诉讼费由***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