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借款3万元并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以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负担(该款已由***预交,其同意本院不再退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7-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