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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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4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4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给付被上诉人***10万元; 三、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均与驳回。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承担1,000元、***承担1,000元、***承担3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承担1,000元、***承担1,000元、***承担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