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江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柳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告***坐落于柳州市金岭商埠17栋6单元4-2号房产[房产证:柳房权证字第××号]房产,保全价值450000元。

查封期间,上述被查封房产由被告***管理,可以使用,但不得转让或毁损。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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