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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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广州市新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新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1489727.95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广州市新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