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三千三百万零四千二百七十五元六角四分。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的二分之一逾期利息(以六千五百八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一元二角八分为基数,按照年15.75%利率计算,自2018年8月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青岛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