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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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执行的(2020)新4023民特2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霍城县富丽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失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