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新利衡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清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山西新利衡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130元,退还山西新利衡商贸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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