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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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撤销2019年12月31日原告***给被告***出具80000元欠条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0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负担。剩余案款受理费900元,本院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和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