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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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路支行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滨州宏君恒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路支行的账户(账号:380010115000001660001)存款142100.48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 二、冻结被执行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行的账户(账号:373220219000001040001)存款142100.48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 本裁定立即执行。 本页无主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