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原告***、原告***撤诉。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减少诉讼请求标的为10000元,应收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即25元(原告***、原告***、原告***已预交2559.35元),由原告***、原告***、原告***负担。余款2534.35元由本院退还原告***、原告***、原告***。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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