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利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房屋的查封。

二、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含车库)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公民身份号码:×××)所有。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区×栋×号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竞买人***(公民身份号码:×××)时起转移。

三、竞买人人***(公民身份号码:×××)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承担房屋过户过程中买方应承担的税费;卖方税费由竞买人***垫付后凭借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票据申请本院退还。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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