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 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的22,02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