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
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的22,02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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