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车网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车网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服务费人民币1519.53元及利息(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94元,由原告负担976元,被告负担18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