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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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24执1566号 李小丽、镇平县宝洁餐具配送中心: 李小丽依据镇平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镇平县人民法院(2019)豫1324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镇平县宝洁餐具配送中心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镇平县人民法院(2019)豫1324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靳云文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赵东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