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市盛坤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市盛坤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欠款562,03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20元,公告费8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