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摩根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德为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德为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北京摩根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押金120000元; 二、驳回北京摩根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3元,由北京摩根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252元(已交纳),由德为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21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北京摩根瑞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