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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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恢424号

申请执行人彭林仁与被执行人胡少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0)湘0381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此次申请执行标的为4,185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扣划被执行人胡少连存款后未发放的案款合计4,185元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彭林仁。执行费50元已扣缴。至此本次申请的标的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付津湘依据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381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标的4,185元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刘辉南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彭兢

裁判日期 2021-06-26
发布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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