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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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铁力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山西铁力建材有限公司货款469565.06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12月31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03元,减半收取4502元,保全费3121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