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省渭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蒙阴县马帮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合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施救费162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施救费共计80705元;

三、被告蒙阴县马帮物流有限公司就本判决主文第二项内容与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给付内容,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鉴定费5700元,共计6700元,被告***、蒙阴县马帮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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