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XXXXXX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期间对冻结的存款不得转移、支付;

二、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查封十二个月,期间不得买卖、隐匿、毁损、设立担保等;

三、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八卦泉社区绿色之光住宅小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房屋,查封期限十二个月,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设立担保等手续。

上述一、二项查封、冻结总标的额为XXXXXX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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