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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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纠纷 |
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坐落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房屋产权恢复至第三人***名下。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