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402执恢151号

寇建伟、刘明刚:

关于寇建伟与刘明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0000元,申请执行人寇建伟自愿放弃剩余本金7000元和逾期等利息。执行费1055元和诉讼费880元已实收。至此,寇建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02民初812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余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陈胜

裁判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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