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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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402执恢151号 寇建伟、刘明刚: 关于寇建伟与刘明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0000元,申请执行人寇建伟自愿放弃剩余本金7000元和逾期等利息。执行费1055元和诉讼费880元已实收。至此,寇建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02民初812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余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陈胜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