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3357.7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5元,由被告***承担383元,八原告承担642元。鉴定费15,0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