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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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吉0523执保99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诉前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0)吉0523民初142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975.00元,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现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