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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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存款22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