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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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佳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5000.00元(以实际金额为准),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未提出查封申请,造成查封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