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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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20)冀1024民初4453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被上诉人***4万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2.5元,保全费897.95元,由上诉人***负担1063元,由被上诉人***负担797.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上诉人***负担886元,由***负担66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