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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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桦南县天伦老年公寓服务费8,300元。 二、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