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宝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1执恢197号 董某某、周某、黄某某、杨某某: 董某某与周某、黄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4368.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位100000元,下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董某某。至此,董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421民初144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7-10 |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