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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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2执恢80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0112民初975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借款本息23000元、违约金2000元、案件受理费213元。2021年6月7日本院恢复强制执行,于当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112民初975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19)鲁0112执203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