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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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腾铭惠商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汶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汶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221执保21号 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骆万平: 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骆万平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川3221民初23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于2021年5月14日查封被申请人骆万平位于都江堰市××街道××路××号××栋××单元××楼××号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至此,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221民初23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