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腾铭惠商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汶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汶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221执保21号

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骆万平:

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骆万平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川3221民初23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于2021年5月14日查封被申请人骆万平位于都江堰市××街道××路××号××栋××单元××楼××号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至此,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221民初23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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