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田管家种植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32元,退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