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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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类型 | 受理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2021)辽0624民初2267号 邵波: 你与周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四、可通过辽宁12368诉讼服务平台自助语音查询服务,输入法院提供的查询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案件信息。您的查询账号是06×××01,您的查询密码是590219。网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 五、本案审判人员由金光担任 审判员。书记员由李锐栋担任。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