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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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367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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