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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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黑0110民初1144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哈尔滨市综合牧场下岗职工,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 2021年3月15日,被告向原告借款8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21年3月30日归还,被告至今未还借款。故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款800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8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于海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袁越 书记员王佳莹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