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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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白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012年12月5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清付之日的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