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6007号

唐军、郭利强:

申请执行人唐军与被执行人郭利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陕0113民初94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唐军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了被执行人郭利强名下银行存款4075元,除去本案执行费50元,剩余4025元退至申请执行人唐军名下银行账户。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600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24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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